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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

​毒品與法例

毒品相關行為所觸犯的法例

《危險藥物條例》(第134章)

常見行為

販運危險藥物

觸犯法例
《危險藥物條例》

第4條《危險藥物的販運》

罰款(最高)

$5,000,000

監禁(最高)

終身

常見行為

製造危險藥物

觸犯法例
《危險藥物條例》

第6條《危險藥物的製造》

罰款(最高)

$5,000,000

監禁(最高)

終身

常見行為

(a) 管有危險藥物或
(b) 吸食、吸服、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

觸犯法例
《危險藥物條例》

第8條《管有危險藥物非作販運用途及危險藥物的服用》

罰款(最高)

$1,000,000

監禁(最高)

7年

常見行為

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毒的工具

觸犯法例
《危險藥物條例》

第36條《管有管筒、設備等》

罰款(最高)

$10,000

監禁(最高)

3年

毒駕相關法例

《2011年道路交通(修訂)條例》(第374章39J及39K)

常見行為

毒駕(未有影響駕駛)

觸犯法例

第39J條《在指明毒品*的影響下沒有妥當控制而駕駛汽車》

罰款(最高)

$25,000

監禁(最高)

3年

停牌(最少)

5年

​常見行為

毒駕(影響駕駛)

觸犯法例

第39K條《在體內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*時駕駛汽車》

罰款(最高)

$25,000

監禁(最高)

3年

停牌(最少)

10年

​*指明毒品(海洛英、氯胺酮、甲基安非他明、大麻、可卡因、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)

如對法律支援服務有任何查詢,歡迎與本會當值社工聯絡。

電話:2893 8060(香港中心)2382 0267(九龍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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